身著時尚穿搭“對鏡自拍”,吸引粉絲關注、點贊……網絡上,一些自媒體博主通過分享服裝搭配的方式,吸引大家購買商品。然而,這些現(xiàn)成的展示圖也給了一些不法商家“鉆空子”的機會。近日,同安法院審結一起肖像權糾紛案件,一起來看。
網店盜圖賣貨 博主訴至法院
自媒體博主小雪在社交平臺擁有數(shù)萬粉絲,平時分享一些時尚穿搭并“帶貨”。今年,小雪發(fā)現(xiàn)多個網店沒有經過授權,就在網店的商品銷售鏈接中,擅自使用她的肖像圖片、穿搭視頻來展示自家的服裝商品。小雪認為,這些網店以營利為目的,擅自使用她的肖像,可能誤導消費者,也嚴重侵害了其肖像權。于是,小雪起訴到法院,要求網店經營者立即停止侵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
同安法院民事審判一庭法官 康鈺祺:法院一般會結合肖像權人的個人影響力,他的商業(yè)價值以及侵權人的主觀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方式,以及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和不利影響,侵權人是否已經將侵權的照片視頻刪除等等因素,來酌情認定侵權人賠償(數(shù)額)。
在本案中,小雪發(fā)布了四張身穿黑上衣、牛仔裙的穿搭照片和視頻,并附上文案。之后,某公司經營的兩家網店盜用了她的展示圖和視頻,并上架同款牛仔裙,售價為55.8元,鏈接顯示,該款短裙分別“已搶5052件”“已搶25件”。
法院:侵害肖像權 應賠償損失
同安法院經審理認為,這些網店使用小雪的肖像宣傳其銷售的商品,但沒有取得小雪的授權或許可,其行為侵害了小雪的肖像權,依法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法院判決,這些網店應賠償小雪經濟損失數(shù)千元不等。
同安法院民事審判一庭法官 康鈺祺:肖像權的侵權方式主要是有以下的幾種,比如說商業(yè)盜用、擅自將他人的肖像用于商品展示或者是廣告,再比如說是非商業(yè)的傳播,比如說街拍者,他將路人的照片配上侮辱性的文字公開傳播,比如說現(xiàn)在很流行的AI技術,它也有可能存在濫用的情況,也可能構成侵犯肖像權,比如說利用AI軟件惡搞他人的肖像的圖像并且群發(fā)。
此外,網購平臺應加強對商家的審核和監(jiān)管,在發(fā)現(xiàn)商家存在侵權行為時,應及時督促、限期整改,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平臺的信譽。
來源: 特區(qū)新聞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