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都大廈前的停車場道閘桿保持直立狀態(tài),而且無明顯人車分流。
臺海網3月29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 日前,市民林先生途經呂嶺路一處停車場時,遭到了道閘桿“當頭一棒”。“走路時沒留神,在停車場出口處停留了一會兒,就中招了。”林先生回憶道,雖然沒有明顯的傷口,但他許久驚魂未定。
和林先生有同樣經歷的市民并非個例,記者從12345便民服務平臺就獲悉數(shù)起關于道閘桿傷人、傷車的投訴。道閘桿存在哪些安全隱患,因此造成的人車損害,該由誰來負責?記者就此進行走訪調查。
【走訪】
未裝識別行人感應設備 無明顯“一車一桿”提醒
記者近日走訪發(fā)現(xiàn),一些小區(qū)停車場的道閘未安裝可識別行人的感應設備。在金尚小區(qū)北門,記者緊跟車輛走出道閘,但下落的道閘桿并未減速或及時回升,記者險些被砸中。小區(qū)執(zhí)勤保安坦言:“小區(qū)進出口道閘已經相對老舊了,攝像頭及識別系統(tǒng)只能識別出車輛,無法識別行人。如果出現(xiàn)了冒險跟車過閘的行人或外賣騎手,我們通常會語言提醒,危急時用遙控及時升起桿子。”
在一些商城和寫字樓的停車場道閘處,記者了解到,識別行人的感應設備同樣缺失,而且在這些道閘口上,也未設置明顯的“一車一桿”提醒標識。
在華都大廈門前,寬敞的人行道有一部分被用作停車場,一邊道閘桿處于落下狀態(tài),另一邊卻保持直立狀態(tài),未設置專門的人行通道,也沒有人車分流的相應提示。“白天光線好,行人能留意遠離,晚上光線昏暗,就保不準看不見道閘落下了。”在大樓附近上班的葉女士說。
【建議】
加裝雷達紅外線感應設備 老舊道閘可簡易改良
從事智能停車設備行業(yè)的謝先生告訴記者,目前大部分的停車場道閘采用的是地磁線圈感應技術,能識別機動車輛這類較大的金屬物體,“行人和自行車有時是設備感應不到的,一定要注意避讓,避免被誤傷。”
如何破解這一難題?記者咨詢了廈門市停車產業(yè)協(xié)會,相關工作人員說,現(xiàn)在新式道閘大多已具有“遇阻回彈”的功能,也就是說,道閘桿在下落時如果碰到了物體能夠及時回升,還有的會加裝雷達、紅外線感應設備,監(jiān)測保障行人的安全。但是,由于老舊道閘設備一般不具有“遇阻回彈”、紅外線感應等功能,工作人員建議可以從改良道閘桿入手,“道閘管理單位可以選用泡沫桿或桿底帶膠條的八角桿等,對現(xiàn)有的道閘桿進行改造,成本也不高。當然,最優(yōu)解還是在建設道閘時就做好人車分流。”
【律師說法】
管理人應盡安全保障義務
在12345便民服務平臺,被道閘桿砸傷的投訴并非個例,且訴求人維權時頗費周折。如:市民吳先生在故宮路被一處道閘桿砸傷頭,血流不止,但管理方并未積極負責;市民張女士在石鼓路附近被道閘砸傷頭和手,但業(yè)主方認為錯在她“自己不看路”。還有市民表示自己被砸導致顱內出血,但與物業(yè)方的調解以失敗告終。
對此,盈科廈門高級合伙人律師許東表示,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商場、車站、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許律師認為,若管理人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且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若管理單位拒絕賠償怎么辦?許律師建議:“受害人可以采取向相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或者提起訴訟等方式,要求管理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建議受害人在遭受侵害時,及時采取拍照或者錄視頻等形式固定證據(jù),予以留存,以便屆時要求賠償時可以作為證據(jù)材料舉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