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19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黃敏江 通訊員 嬌軒)2018年世界杯已落下帷幕,在這為期一個月的狂歡“盛宴”中,交警部門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對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采取高壓查控的態(tài)勢,但卻仍有不少“醉貓”懷著僥幸心理,在違法的邊緣試探。
從6月14日至7月16日,廈門交警部門共查獲涉酒駕駛機動車870起,其中醉駕毒駕221起、酒駕649起,嚴厲打擊了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一年前醉駕摩托后
他再次醉駕被查獲
6月25日17:13,李某駕駛黑色二輪無牌摩托車行駛至嘉禾路中埔路口至聯(lián)檢大樓路口時,被湖里交警大隊攔截檢查,經(jīng)現(xiàn)場酒精測試儀測試其酒精含量為293.9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jīng)抽血檢驗,李某的血液酒精濃度值達236.69mg/100ml。后續(xù)調查中,民警發(fā)現(xiàn)在2017年4月21日,李某因醉酒駕駛車號為閩DFG×××的摩托車在中埔高崎火車站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經(jīng)檢驗其血液酒精濃度值達93.43 mg/100ml,2017年6月26日湖里區(qū)人民法院判決李某因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三個月,其駕駛證(準駕車型:E)已被吊銷,此次查獲系屬二次醉駕。
7月17日,該起案件移送湖里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前一晚淺酌了幾杯
清晨酒駕營運客車
7月6日凌晨,蓮前交警中隊在蓮前東路瑞景加州路段開展酒駕專項整治。
6時40分,民警在蓮前東路攔下一部閩DY7×××的營運客車,駕駛員林某打開車窗時,一股酒氣撲面而來。民警判斷司機涉嫌酒后駕駛營運客車。林某稱,前一晚10點多,因興致來臨他小酌了幾杯,以為沒啥事,清晨便駕車出門。經(jīng)酒精呼氣值檢測,林某吹氣實測值達到4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營運客車。
因涉嫌酒后駕駛營運車,林某被處以吊銷駕駛證、拘留15日,并處以5000元罰款,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僥幸醉駕回家
不料車毀人傷
7月7日23:20,交警橋隧大隊快速路中隊到成功大道進島金湖路段處理一起交通事故。
車牌為閩D56×××的小車與另一部銀色小轎車刮擦后,車頭撞到道路綠化帶中的大樹導致凹陷,車內前排安全氣囊彈出,駕駛人李某昌臉部受傷,并帶有酒味。經(jīng)酒精測試,李某昌的吹氣值達11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其間,民警現(xiàn)場對李某昌進行緊急包扎,同時撥打120急救。經(jīng)詢查核實,李某昌表示當晚與好友相聚,心情愉悅忍不住多喝幾杯。散場后因為叫不到代駕,想著自己家也不遠,借著酒勁壯著膽就自己開車上路了,不料車毀人傷。民警對李某昌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吊銷駕駛證。該案件現(xiàn)移交橋隧大隊交管科進一步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