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目2:保險不管 自己要賠數(shù)萬元
吳某與對方車損大概在30000到40000元之間。按法律規(guī)定,醉酒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事故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這一撞不止車損,還有罰金與收入,吳某還將承擔對方4名乘客每位幾百元不等的檢查費用。
公職人員
機關(guān)人員醉駕 觸犯《公務員法》
據(jù)警方透露,從今年1月1日開始,交警部門在嚴查酒駕醉駕整治行動中,違法人員中還有公職人員。
據(jù)了解,公職人員醉駕在法院公布的案件,也曾出現(xiàn)在報端——2014年,有廈門媒體報道,在某區(qū)機關(guān)工作的鄧某,酒后駕車造成三車受損及行人受傷的交通事故,經(jīng)司法鑒定,鄧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3.24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鄧某負事故全部責任,之后法院做出一審宣判,鄧某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判決生效后,鄧某即因觸犯《公務員法》失去飯碗。
賬目1:開除公職甚至開除黨籍
第一個層面,從普通私家車司機醉駕角度,醉酒駕駛機動車是刑事犯罪,由公安交管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層面,從公職人員層面說,根據(jù)《行政機關(guān)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開除黨籍的依據(jù)是《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第33條,公職人員醉駕屬于故意犯罪,應當開除公職、開除黨籍,也就是說,仕途生涯大受影響。若計劃從事律師、安保、航空等工作,或參軍,報考軍、警校等,也會因犯罪記錄而受到限制。
賬目2:職務高的,可能損失百萬
不同的公職人員,薪資差別很大,不好統(tǒng)計。那么,根據(jù)1個月前,最新統(tǒng)計出來的去年廈門普通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254元,10年或者20年的生涯,損失的是近百萬,如果是科級或者副處級,甚至更高級別的職務,損失或遠遠超過百萬元。
換句話說,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酒駕醉駕,違法成本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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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后遺癥”
●影響出國簽證:醉駕當事人若計劃出國,簽證被拒絕的幾率較大,因為辦理出國簽證時,絕大多數(shù)國家都要求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財產(chǎn)損失不予理賠:醉酒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予賠償。事故造成的財產(chǎn)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1月28日清晨,“的哥”胡某涉嫌醉駕。
▲1月23日凌晨2點半,當醉酒后的吳某開著一輛白色休旅車,行駛到仙岳路與蓮岳路路口處時,狠狠地撞上了一輛正停車等候信號燈的出租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