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3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這個元旦假期,堅守工作崗位的員工可以拿多少加班費呢?記者計算了一下,如果3天全部上班,最低可拿到482.8元加班費。
按照規(guī)定,今年元旦假期的安排為:1月1日為法定假日,是帶薪休息日,公司不得因員工在這一天休息而扣工資。用人單位與工會和員工協(xié)商后,在這一天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時基數(shù)300%的加班工資,不得以換休和調(diào)休的名義拒付加班費。12月31日、1月2日是休息日,用人單位在這兩天要求勞動者加班的,應當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如不能安排補休的,應向勞動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時基數(shù)200%的加班工資。
目前廈門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根據(jù)這個標準,1天法定假日的加班費為1500÷21.75(天)×300%=206.9元,2天調(diào)休日的加班費為1500÷21.75(天)×200%×2天=275.9元,那么3天的加班費應不低于482.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