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7月4日訊 據(jù)廈門日報報道,好不容易等到一個停車位,卻被后面的人插隊搶了,郁悶的心情可想而知。可再不高興,也不能把別人的車給劃了。近日,思明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故意毀壞財物案,被告人小路(化名)因用鑰匙尖端劃傷別人的寶馬車而獲罪。
今年2月15日,小路在植物園西門停車場排隊等候停車位。好不容易等到一個空位,他還來不及啟動,就被后面來的寶馬車鉆了空子,只留下小路在原地干瞪眼。
小路氣不過,當即熄火下車,用車鑰匙把寶馬的兩側車門都劃了一遍,劃痕清晰可見。經(jīng)鑒定,這幾道“傷痕”讓寶馬車主至少損失了14985元。
到案后,冷靜下來的小路賠償了全部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了車主的諒解。思明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認定,小路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因其自動投案且賠償損失,可以從輕處罰,最后判處其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