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因】
虛假猛料吸眼球,鬧出名聲有錢掙
微信微博公眾號是謠言的高發(fā)地帶,大量聳人聽聞的信息在不加甄別的情況下被擴散,背后是商業(yè)利益在操縱。
今年1月,名為“石獅民生網”的微信公眾號發(fā)布信息稱,石獅一家34口被殘忍殺害,其中包括一名孕婦,并指稱犯罪嫌疑人逃竄,警方正在進行調查,但在結尾處附上了一張34只死老鼠的圖片。這條消息帶來了惡劣影響,公眾號負責人也因此被警方拘留。
賬號負責人吳某表示,自己手中掌握的微信公眾號至少83個,其中粉絲在10萬以上的就有7個,這些賬號都是生財利器。粉絲最多的微信公眾號有23.4萬人,頭條推送的廣告費是3510元,曾有媒體報道稱80多個微信公眾號給吳某帶來的月收入高達20萬元。
【舉措】
注冊賬號需實名,內容發(fā)布要審核
目前我國以微信為代表的即時通訊工具已有超過10億的用戶規(guī)模。2014年8月7日,國家網信辦發(fā)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fā)展管理暫行規(guī)定》,又被稱作“微信十條”。
規(guī)定要求微信用戶等即時通信工具服務使用者,注冊賬號的時候必須簽訂協議,提供真實姓名,即所謂的“實名制”。微信公眾號等必須經過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商審核,同時由即時通訊工具服務提供商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分類備案。時政類文章的發(fā)布采取更加嚴格的限制措施,要求公眾號管理者必須具備相關資質。
【譴責】
網絡推手利用寬松環(huán)境來造謠獲利
河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嚴勵認為(微信、微博平臺的)網絡推手作為網絡謠言現象背后的一個重要角色,為網絡謠言提供了誘因。(他們)利用更為便捷、把關更松的自媒體平臺獲取公眾注意,進而贏得個人利益。
中國社科院專家、互聯網研究學者閔大洪說,互聯網謠言產生有其社會原因,大眾心理產生焦慮感,面對生存環(huán)境非常在意,一旦有涉及環(huán)保、食品安全、廉政等敏感問題的信息,人們就會尋找信息中契合自己心理期望的內容并予以相信、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