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發(fā)布!
《關于開展“愛心廈門”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
近年來,我市持續(xù)深入開展“愛心廈門”建設,全市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愛心企業(yè)、愛心人士真情奉獻、積極作為,涌現(xiàn)出一大批先進典型。
《通知》指出,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激勵全社會積極投身“愛心廈門”建設,市委、市政府決定,即日起,正式啟動“愛心廈門”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
現(xiàn)將評選表彰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大家仔細看一看哈
活動時間
2021年 8月—2021年 12月
8月
宣傳發(fā)動:8月,利用媒體對評選活動進行宣傳發(fā)動,充分挖掘發(fā)現(xiàn)我市“愛心廈門”建設涌現(xiàn)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大力營造向善向上的濃厚氛圍。
9-10月
評選推薦:9-10月,各級各部門根據(jù)“愛心廈門”建設工作實際,按照民主推薦、集體研究、單位公示等程序,組織開展評選推薦工作,評選推薦名單報送市愛心辦。
11月
研究確定:11月,市“愛心廈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評定受表彰人員名單,評定結(jié)果報市委、市政府確定,確定的表彰對象在全市范圍內(nèi)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jiān)督。
12月
表彰獎勵:12月,在“愛心廈門”建設兩周年之際,對獲評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以精神獎勵為主,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授予廈門市“愛心廈門”建設先進集體稱號并頒發(fā)獎牌;對評選出的先進個人授予廈門市“愛心廈門”建設先進個人稱號并頒發(fā)證書。
廣泛宣傳:通過報紙、電視、廣播、新媒體以及基層宣傳文化陣地等,廣泛宣傳獲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典型事跡,提升“愛心廈門”影響力,讓有愛之人更受尊崇、更有榮光,讓奉獻愛心成為廈門的城市風尚,在全社會營造崇德向善、見賢思齊的良好氛圍。
獎項設置
1. “愛心廈門”建設工作先進集體(含“愛心廈門”建設工作先進社會組織)(100個)
2. “愛心廈門”建設工作先進個人(200名)
評選條件
一、“愛心廈門”建設工作先進集體
1.堅決貫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扎實推進“愛心廈門”建設“五大行動”“四項機制”“五大新領域”工作;
2.積極參與愛心助殘、愛心敬老、愛心濟困、愛心扶幼、愛心捐獻、愛心結(jié)對、愛心志愿服務等公益事業(yè)并取得實效;
3.在“愛心廈門”建設中,創(chuàng)新開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得到社會各界廣泛肯定。
二、“愛心廈門”建設工作先進個人
1.從事“愛心廈門”建設工作,落實“愛心廈門”建設舉措堅決,推動“愛心廈門”建設工作落實取得實效;
2.熱心社會公益,積極參與愛心助殘、愛心敬老、愛心濟困、愛心扶幼等建設,帶頭參加愛心捐款、愛心獻血、愛心服務等公益活動;
3.在“愛心廈門”建設中得到群眾認可,受到社會廣泛贊譽,成效顯著,作出突出貢獻。
評選方式
“愛心廈門”建設先進典型推薦評選名額按照1:1.3的比例分配各相關單位,采取組織推薦和群眾推薦相結(jié)合的方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標準,嚴格程序。
評選要求
《通知》要求,各區(qū)各部門要精心組織,嚴密實施。要突出實際業(yè)績,堅持好中選優(yōu),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對推薦評選對象要嚴格把關,要堅持公開透明,嚴格執(zhí)行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確保推薦的集體和個人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如果您身邊有人或單位符合評選標準
請盡快向所在區(qū)所屬單位推薦
我們攜手讓這些榜樣與標桿
享受榮光!
(來源:愛心廈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