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2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昨日下午,市民政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了廈門市調整2019年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水平的相關情況。低保標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標準、其他特定對象補助標準、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等都進行了調整,新標準自2019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市民政局兒童福利和社會救助處介紹,為進一步改善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提升其獲得感、幸福感,廈門市打破單一與最低工資掛鉤的標準調整機制,建立與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掛鉤新機制,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標準。
據(jù)統(tǒng)計,廈門市現(xiàn)有低保對象9603人,特困供養(yǎng)人員1200人,孤兒320人,“60年代退職職工40%救濟對象”97人,矽肺病救濟對象3人。新標準施行后,預計今年低保對象略有增加,全市增加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約660萬元。
【低保標準】
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800元,調整后的低保標準占廈門市2018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28.9%,占最低工資標準的47%。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ǎng)標準】
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1080元提高到1200元,照料護理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按原標準保持不變。
【其他特定對象補助標準】
與分散特困人員半護理供養(yǎng)標準相對應,60年代退職職工40%救濟對象、矽肺病救濟對象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1590元提高到1710元。孤兒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800元提高到2000元。受助流浪乞討人員生活費標準與低保標準銜接,未成年人和特殊類型受助人員由每人每天24元提高到27元,成年人由每人每天18元提高到20元。
【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
家庭人均收入標準按低保月標準2倍,由每人每月1440元調整到1600元;金融資產不超過低保月標準48倍,由人均34560元調整到38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