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胞林女士委托其代理人向海絲中央法務區(qū)思明示范區(qū)和家園涉臺人民調解委員會送來一面錦旗。
臺海網9月1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楊思萍 實習生 李佳佳 文/圖)9月12日,臺胞林女士委托其代理人向海絲中央法務區(qū)思明示范區(qū)和家園涉臺人民調解委員會送來一面錦旗,錦旗上印著“情系兩岸促和諧 涉臺調解暖民心”,以此感謝和家園涉臺調委會的林瀚智律師、洪圓調解員等人幫助解決店面租賃糾紛。
據(jù)了解,臺胞林女士將廈門的一處房產,委托代理人張先生與劉先生簽訂《店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自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8年4月27日止,用途限定為電動自行車銷售與維修。林女士訴稱,在履約過程中,劉先生不僅多次逾期支付租金,其胞兄還未經允許擅自改造房屋結構,將店鋪作為居住、倉儲、經營混合使用的“三合一”場所,引發(fā)公安、消防、安監(jiān)等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已構成根本違約。
林女士向海滄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涉臺法庭根據(jù)涉臺糾紛訴調對接協(xié)同機制,將案件委派給和家園調委會。在接到這個案件之后,了解到案件的復雜性,和家園調委會迅速響應,指派臺籍律師林瀚智、調解員洪圓等人多措并舉推進調解,包含證據(jù)系統(tǒng)梳理、法理清晰闡釋、情感融合疏導等。
在調解過程中,和家園調委會邀請臺商協(xié)會代表參與溝通,以“娘家人”身份傾聽臺胞業(yè)主訴求,同時引導承租人理性面對違約責任,緩和雙方對立情緒。承租方在承租期間,因父親意外生病,導致家庭經濟狀況惡化,出租方充分體諒承租人的困難,主動大幅降低主張的金額,充分展現(xiàn)人文關懷的一面。
經三輪“背對背”調解和兩次協(xié)調會,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解除租賃合同,承租人限期返還房屋,并支付欠付租金、相應違約金等費用。
臺胞林女士感慨道:“原本以為要通過漫長的訴訟才能解決,沒想到和家園調委會如此高效專業(yè),真正讓我們臺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以及調委會的溫暖!”
林瀚智律師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說,這個案件的調解難度比較高,但因為出租方有同理心,為雙方友好協(xié)商作了讓步,是一個成功的調解案例。他表示,和家園調委會有很多的臺胞調解員和臺灣省籍律師,可以起到溝通和橋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