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25日訊 今日,銀監(jiān)會網站披露廈門銀監(jiān)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交通銀行廈門分行存在違規(guī)發(fā)放土地融資;內部控制不足,未能防范假按揭、假征信、假評估等;“三查”不盡職,導致貸款被挪用;向四證不全的項目發(fā)放固定資產貸款等違法違規(guī)問題,廈門銀監(jiān)局對其罰款150萬元,責令該分行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廈門銀監(jiān)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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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廈銀監(jiān)罰決字〔2018〕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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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 |
個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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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名稱 |
交通銀行廈門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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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張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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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違法違規(guī)事實(案由) |
違規(guī)發(fā)放土地融資;內部控制不足,未能防范假按揭、假征信、假評估等;“三查”不盡職,導致貸款被挪用;向四證不全的項目發(fā)放固定資產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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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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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 |
(一)罰款一百五十萬元。 (二)責令該分行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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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中國銀監(jiān)會廈門監(jiān)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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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18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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