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四個“全國交通安全日”?,F(xiàn)如今,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到處都能看到電動自行車駕駛?cè)说纳碛啊k妱幼孕熊噾?yīng)在非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遇到?jīng)]有施劃非機動車道的路面,應(yīng)在車行道右側(cè)行駛,不得在人行便道上行駛,更不能違規(guī)占用機動車道行駛或橫穿機動車道。因為電動自行車體量小,騎行人無防撞保護裝置,一旦進入機動車道與機動車發(fā)生碰撞,受傷的肯定是騎行人。

記者:梅元龍
素材來源: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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