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地時間10月5日,據《國會山報》報道,美國前總統(tǒng)特朗普當日表示,如果美國國會眾議院無法決定議長人選,他將在必要時暫時擔任眾議院議長一職。特朗普稱,如果共和黨人無法達成共識,他將在“30天、60天或90天內”擔任該職務。據悉,特朗普正在考慮于10日訪問國會,屆時眾議院共和黨人將針對議長候選人舉行會議。
報道稱,一些批評人士指出,根據目前的共和黨眾議院會議規(guī)則,特朗普可能沒有資格擔任議長一職,因為他已被指控犯有多項重罪,但眾議院共和黨人也可以投票改變這一規(guī)則。(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央視記者 劉驍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