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醉駕拒疫情防控檢測,駕車強闖檢測點
判決:拘役一個月,處罰金2000元
2月5日下午,浙江在衢州市柯城區(qū)溝溪鄉(xiāng)碗東村路口,鄭某某酒后無證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二輪摩托車行駛至該路口的疫情防控檢測點,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將他攔下檢測,但他拒不配合并駕車強闖檢測點,被工作人員追上并報警。經(jīng)鑒定,鄭某某已達醉駕標準??鲁欠ㄔ簩徖碚J為,鄭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同時嚴重妨害防疫檢測點正常工作,社會影響惡劣,綜合考慮后判處鄭某某拘役1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秉持“優(yōu)先辦理、從嚴從快”的原則,2月7日下午,余姚法院受理該案后,依法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理,該案從案件受理到宣判不到24個小時。
詐騙類
浙江寧波·小伙假冒女護士設“口罩騙局”
判決: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處罰金人1000元
2月3日,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qū)應鑫迪通過微信、社交軟件結識被害人吳鵬飛,虛構自己系鄞州二院女護士的身份,并有獲取醫(yī)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吳鵬飛想購買醫(yī)用口罩自用及分發(fā)給周邊朋友,于是向應鑫迪購買1萬個醫(yī)用口罩,應鑫迪使用另一個微信編造“鄞州二院倉庫管理員”的身份與吳鵬飛交易,騙得被害人吳鵬飛6295元?,F(xiàn)應鑫迪已經(jīng)賠償被害人損失。
2月7日,鄞州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該案,并于當日作出判決:被告人應鑫迪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該案為全國首例宣判的利用疫情詐騙案。
江蘇南通·朋友圈虛假售賣口罩
判決:判有期徒刑一年半,處罰金1萬元
2月7日,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qū)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通過遠程視頻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防疫物資網(wǎng)絡詐騙案,對被告人張正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經(jīng)審理查明:2020年1月28日至30日,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被告人張正在既無貨源又未實際組織貨源的情況下,利用被害人急購口罩的心理,在微信、QQ群內散發(fā)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虛假信息,騙得三名被害人定金共計人民幣9520元。案發(fā)后,被告人張正家屬代為退出全部贓款。“我不該在疫情期間作出這樣的事情,我對不起大家!” 在看守所內,涉嫌詐騙罪的張某痛哭流涕。
浙江上虞·朋友圈虛假售賣口罩
判決:判有期徒刑1年8個月,處罰金1.5萬元
1月28日以來,浙江上虞男子倪某以1.5元到15元不等價格在微信朋友圈虛假售賣口罩,3天內對浙江省內不同地區(qū)6名被害人詐騙所得1.3萬余元。上虞法院審理認為,倪某在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于預防疫情用品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倪某有期徒刑1年8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聚眾賭博類
浙江余姚·“沖擊麻將”形式聚眾賭博
判決:拘役5個月,處罰金5000元

浙江余姚男子葉某某在家中擺放兩張自動麻將機,供多人多次以“沖擊麻將”形式聚眾賭博,從中獲利9000余元。2月3日,葉某某被抓獲。余姚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葉某某的行為已構成賭博罪,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間聚眾賭博,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應從嚴懲處,依法判處葉某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