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1:湯蘭蘭是否存在誣告的可能?
合議庭在本次審查過程中查實,偵查機關在當時曾對被害人湯蘭蘭做過精神鑒定,結論是精神正常。報案時湯蘭蘭只有14歲,10年過去,如今已經成年的湯蘭蘭如何看待當年的控告?征得湯蘭蘭同意后,央視記者獨家采訪了她本人。

湯蘭蘭告訴記者,2008年10月3日,她拒絕和母親萬秀玲回家,主要是因為恐懼。
被害人 湯蘭蘭:
我怕她抓我回去,我也害怕她打我。回去就出不來了,我如果回去,我可能每天都會遭受強奸、輪奸各種不堪的事情。
對于發(fā)生在童年時的這些經歷,湯蘭蘭說她一直在強迫自己忘記,但是直到現(xiàn)在,她依然記得所有性侵她的人的名字。
記者: 你說你父親在你小的時候多次強奸你,這種事情是真實發(fā)生過的嗎?
湯蘭蘭: 是真實的
記者: 成年之后,你怎么看?
湯蘭蘭: 禽獸不如。
記者: 因為你舉報他們犯罪,有11個人被判刑入獄了,你覺得這11個人有被冤枉的嗎?
湯蘭蘭: 一個都沒有,我敢為我的話負法律責任。他們是我的父親、母親,我怎么可能去說沒有做的事情去冤枉他們呢?我想問天下有這樣的人嗎?如果我不是受害者,我為什么要去冤枉他們?我冤枉他們對我有什么好處?發(fā)生在我身上的,這是我的傷口,怎么就成了我誣告他們了呢?
合議庭審判長 孫觀宇表示:“湯蘭蘭從14周歲報案起,直至本次審查,均堅稱沒有誣告陷害各被告人,陳述的事實也基本穩(wěn)定一致,我們也尋找不到湯蘭蘭誣告陷害各被告人的任何動機,因此現(xiàn)有證據(jù)證實湯蘭蘭沒有誣告陷害各被告人 。”
疑問2: 湯蘭蘭干爸、干媽是否誣陷?
原審被告人都認為,年幼的湯蘭蘭這樣做是受人指使的,最可疑的幕后指使者就是湯蘭蘭的干爸王鳳朝和干媽李忠云。
記者在龍鎮(zhèn)找到了王鳳朝,當時在他的家里一共寄宿著10個孩子。王鳳朝告訴記者,2008年10月3日,萬秀玲來接孩子的那一天,他和妻子才第一次聽湯蘭蘭說起被自己的父親性侵。
湯蘭蘭的干爸 王鳳朝:

孩子最后就哭,說死我都不回去。抱我愛人大腿,她說你可得救救我啊,姨,你不救我,我就完了。她說一回去,她爸就天天跟她在一起睡覺。我愛人說你別胡說八道,父親哪有對自己女兒這樣的。
雖然王鳳朝李忠云夫婦對湯蘭蘭說的話將信將疑,但孩子身上出現(xiàn)的異常癥狀引起了他們的注意。“拿木梳梳頭發(fā),一梳就梳破皮了,然后開始冒水,冒水就開始爛。”
20多天后,萬秀玲的妹妹和妹夫徐俊生來到龍鎮(zhèn)中學再次要接湯蘭蘭回家。受到驚嚇的湯蘭蘭在王鳳朝、李忠云夫婦的陪同下,向龍鎮(zhèn)警方報了案。
合議庭審判長孫觀宇 表示:“通過我們調查,詢問湯蘭蘭、王鳳朝、李忠云,均證實沒有誣陷被告人,而且王鳳朝李忠云也沒有指使湯蘭蘭誣告陷害各被告人的動機 。”
疑問3: 供述是否出自逼供?
湯蘭蘭案最終定罪的關鍵證據(jù)就是有罪供述,11名原審被告人在審訊過程中有2人為零口供,9人供認了犯罪?,F(xiàn)在,9名原審被告人對于當年做出的38次有罪供述,全都予以否認,共同的申訴理由是:遭到刑訊逼供、引供和誘供,屈打成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