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杭州2月10日消息(記者張國亮)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9日)上午,在2017年成為輿論關注焦點的“杭州保姆縱火案”終于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因放火罪、盜竊罪一審被判處死刑。
2017年6月22日清晨,杭州“藍色錢江公寓”2幢1單元1802室發(fā)生火災,該戶女主人朱小貞及其三個孩子遇難,保姆莫煥晶逃生,男主人林生斌當時不在家。當天,警方調查明確火災為放火案,莫煥晶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2月1日,杭州市中院對莫煥晶放火、盜竊案進行了公開審理。時隔7天,案件宣判,“判決如下:被告人莫煥晶犯放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二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上午9點30分,一身黑色羽絨服的莫煥晶被法警帶到法庭接受宣判。一周前審判時,莫煥晶表示認罪,此刻,她面無表情,全程一言未發(fā)。
判決書認定:被告人莫煥晶因長期沉迷賭博而身負高額債務,為躲債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莫煥晶經中介應聘到朱小貞、林生斌夫婦位于杭州市上城區(qū)藍色錢江公寓家中從事住家保姆工作。期間,莫煥晶多次竊取朱小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進行典當、抵押,得款18萬余元,以老家買房為借口向朱小貞借款11.4萬元。上述款項均被莫煥晶用于賭博揮霍一空。
為繼續(xù)籌集賭資,其決意采取放火再滅火的方式騙取朱小貞的感激以便再向朱小貞借錢。2017年6月22日凌晨4點55分許,莫煥晶用打火機點燃書本引燃客廳沙發(fā)、窗簾等易燃物品,導致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屋內的被害人朱小貞及其三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場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房屋損失257萬余元。
火災發(fā)生后,莫煥晶即逃至室外,報警并向他人求助,后在公寓樓下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法院另查明,被告人莫煥晶在紹興、上海做保姆期間,均發(fā)生盜竊行為,被發(fā)現(xiàn)后返還財務。
宣判后,受害者丈夫林生斌走出法院,并沒有顯得輕松。面對記者的詢問,他只說了一句,尊重法院的判決。
宣判后一小時,林生斌在的微博上說,惡魔終于得到了法律的制裁,感謝杭州中院的公正判決。接下來,他將提起民事訴訟,追責有關責任方。
在此案的審理過程中,圍繞莫煥晶的犯罪動機、犯罪行為及應負的法律責任,一度有很多爭議焦點,例如莫煥晶的行為是否屬于故意殺人?莫煥晶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積極施救”辯解是否成立?物業(yè)設施不到位、消防救援不及時等問題是否能夠減輕對莫煥晶的處罰?關于這些爭議問題,杭州中院進行了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