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評論 亂停車還有理?
該博文一經發(fā)出,引起網友關注,但網友的評論卻是一邊倒,反而教育起博友“冰-某某”來:
“亂停車還有理。仗著人多理由‘充分’就可以無視規(guī)則了是吧?”
“你停5分鐘他停5分鐘,這路還要不要走了?上學放學學校門口就擁堵不堪,就是你們這幫人胡亂停車!”
“說句老實話,交警去處罰誰,誰都不會高興,我很理解這位女司機的心情,也更理解早上送小孩兒讀書停車的痛苦。但這些并不能成為自己可以理直氣壯,甚至挑釁交警正常執(zhí)法的理由。”
“中國有句古話,叫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假如你對別人的態(tài)度不友好,人家當然會對你還以聲氣,畢竟誰都不是機器,誰都有自尊心,而且還是在眾目睽睽下的公開執(zhí)法。如果交警此刻服軟,甚至認慫了,那還怎么維持執(zhí)法者的權威?說嚴肅點,還怎么樹立法律的權威?”
交警回應 被扣奔馳有20起違法未處理
昨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此事回應稱:12月5日上午,新浪博友“冰-某某”發(fā)布一條題為《春城騎警一個多美麗的名字》的微博文章,講述了“騎警”執(zhí)法過程中態(tài)度惡劣等問題。截至6日下午1點,該文章閱讀數(shù)超9萬。經查,博友“冰-某某”系涉嫌交通違法的機動車駕駛人沈某某(女,現(xiàn)年32歲,昆明人)。5日上午8點10分,昆明交警六大隊3名“騎警”隊員巡邏至龍豐路時發(fā)現(xiàn),盤龍區(qū)金江實驗幼兒園附近路段交通擁堵,而擁堵系違法停車所致,民警遂指揮疏導并鳴警笛提醒違停車輛駛離。時至8點42分,民警取締該路段一輛違停占道的云A×××CU白色奔馳小轎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民警現(xiàn)場規(guī)范張貼了《交通違法告知單》。
在處理過程中,民警查詢到該車“脫檢”,且有20起交通違法未處理。隨后,在發(fā)現(xiàn)這輛奔馳車駛來時,民警將該車攔停,并要求女司機沈某某出示相關證件,但沈某某拒不配合。后經一名群眾勸導,她才出示了相關證件。經檢證,該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及保險標志,且車輛確系“脫檢”(檢驗有效期至2016年4月)。由于沈某某涉嫌未張貼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交通違法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扣留了車輛。
昆明交警提示
在校園門前接送上、放學學生的車輛,必須確保安全、不妨礙交通,如有阻礙交通,交警有權處置。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6/12-07/808575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