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稱嫌疑人有自殺史 精神病患者可絕對不負刑責嗎?
隨著事件的發(fā)酵,近日滕某母親向媒體表示,滕某在中學時曾兩次割腕自殺,第二次險些未能搶救成功,在醫(yī)院住了半個多月,之后轉學,曾經(jīng)在高中時休學一個學期。
滕某的代理律師羅律師告訴記者,4月初,她在看守所內(nèi)與滕某進行了第一次會見,并向公安機關申請了精神病鑒定。
“作為律師,在法律范圍內(nèi)盡最大努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是基本的職業(yè)道德。滕某是否患有精神病,在法律上不以他自己和他家人的陳述為準,也不以我們會見時的認識、感覺為準,而是以公安機關最終的鑒定結果為準。”羅律師說,鑒定將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出結果。
蘆海強在4月18日發(fā)布的公開信中稱,“希望法律能夠公正、嚴明、公開地懲戒兇手,不要有任何的事外因素來左右滕某殺人的事實,我們不要所謂的賠償,不提任何關于錢財?shù)脑V求。”公開信還質疑了嫌疑人家屬所稱的自殺、休學、住院等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現(xiàn)在,我們最擔心的就是滕某‘被精神病’。”蘆海強說。
如果滕某曾經(jīng)的自殺史被證明屬實,將會對案件產(chǎn)生什么影響?精神病患者是否絕對不負刑事責任?四川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家、研究生導師傅江對此作出了詳細的解讀。
“嫌疑人是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關鍵在于他在實施犯罪行為時是否具備辨識、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如果鑒定出他在實施行為時完全不具備該能力,則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完全具備辨識、控制的能力,他就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如果處于中間狀態(tài),按照刑法規(guī)定,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傅江說,“換句話說,最終影響定罪量刑的是行為人實施行為當時的控制、辨識能力,不是之前也不是之后。過去患有抑郁癥有可能會對他的精神狀態(tài)有影響,但不能必然說明現(xiàn)在就有精神??;即使現(xiàn)在患有精神疾病,也不能必然說明案發(fā)時他完全沒有辨識、控制能力,一切都要以專業(yè)鑒定結果為準。”
被害人家屬要求校方公開道歉 悲劇當引多方反思
4月20日下午,蘆海強向記者表示,他將要求四川師范大學就此事向全社會公開道歉。
“對于我弟弟蘆海清被同校、同寢室的室友滕某殺害一案,學校存在管理缺失、教育不力、防范不當?shù)冗^錯。案件發(fā)生后,學校更未及時向社會公布,而是在事件被我們發(fā)布到網(wǎng)上后才向社會公布。”他表示。
4月20日夜間,四川師范大學校方向新華社記者表示,之所以在案件發(fā)生后半個月才公布,是因為首先考慮到這是一起刑事案件,案件尚在偵查之中,涉案信息應由警方發(fā)布。半個月后,公安機關初步查清了相關事實,經(jīng)過有關部門同意,學校按照相關程序對外發(fā)布;二是由于案情重大,在案情尚未查清時,如學校盲目公布有關情況,極易引起全校師生心理恐慌。
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對這起案件的發(fā)生非常痛心,該案消息的持續(xù)發(fā)酵,對有關師生不同程度地產(chǎn)生了影響。學校正采取有效措施,把這種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
“我們今天的大學校園,學校的管理似乎還停留在‘亡羊補牢’的層面。與其在發(fā)生悲劇后采取各種方式降低影響,還不如正視宿舍人際關系這個問題,做些事前的防范。”四川一所高校的一名在讀研究生表示。
在四川師范大學網(wǎng)站上顯示,該校于去年10月9日舉辦了大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培訓會。四川師范大學相關負責人表示,長期以來,該校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十分重視,學校2003年成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務中心,有專職人員從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還有兼職心理咨詢師。新生入校時,學校為每一位學生用專門的心理量表進行心理狀況的評估,并將結果反饋給學院心理輔導站和學生本人,學院心理輔導站針對有預警的對象進行訪談、排查和干預,同時進行心理健康知識講座,個別心理咨詢,團隊心理輔導和心理素質訓練。
校方表示,犯罪嫌疑人滕某在新生心理普查中,結果未見異常,未進入預警名單。遺憾的是,學校老師沒有接到滕某監(jiān)護人關于其子心理既往病史的報告。在今年開學之初,學校對全校學生進行心理危機個案排查時,滕某并沒有什么異常行為,也未進入危機干預名單。
校方還表示,在案件發(fā)生后,校方第一時間對死者生前同寢室同學、班級同學、交好的同學及老師、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進行了心理危機干預,目前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還在持續(xù)進行中。
“校園是社會的組成部分,再健全的心理教育、生命教育,都無法成功塑造所有人,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讓每個人做到妥善處理與社會、與他人的關系。但是,作為教書育人的地方,校園應當具備比其他場所更加嚴密的危機防范、應對機制。這個案件折射出當前高校的危機防范和應對系統(tǒng)中存在漏洞,值得反思。”四川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偉說。
來源:央廣網(wǎng)
原標題:四川師大兇殺案受害者哥哥:擔心嫌犯“被精神病”
原鏈接:http://news.cnr.cn/native/gd/20160421/t20160421_52193530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