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被調整官員示意圖
去年7月28日,《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guī)定(試行)》出臺。8個月后,首現官員“能上能下”地方樣本,昨日的湖北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管理推進會通報,該省28名履職能力、精神狀態(tài)或擔當作為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干部被組織調整,其中8名官員被免。另外,22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被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
28名官員被認定不適宜“現職”
據湖北省官方通報,依據《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guī)定(試行)》,該省共有28名官員被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被調整職務,這次調整共有免職、改任非領導職務、平職交流等三種形式。
“免職”,涉及8名官員。包括2名國企負責人,免職理由為“領導班子軟弱渙散,工作長期打不開局面,事業(yè)發(fā)展受到嚴重影響,干部群眾意見較大”;1名地方領導班子主職,1名地方領導班子主職,因“擔當精神不足,求穩(wěn)怕亂,遇到矛盾不敢碰硬,不敢堅持原則”,被免去現職、調離崗位;5名領導班子成員,免職理由為“組織觀念淡薄,精神狀態(tài)不佳,工作激情明顯減退”。
“改任非領導職務”,涉及2名領導班子成員,被調整的理由為“不思進取,憑經驗辦事,不學習鉆研業(yè)務,履職能力相對較弱”。
“平職交流”,涉及18名官員。其中4名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因不安心工作,進取精神不夠,抓分管工作不力,平職交流調整;10人因不敢擔當、不愿擔責,工作中有畏難情緒,存在“老好人”思想,也被平職交流或轉任安排。還有4名官員被平職交流的理由為“經歷相對單一,工作方法和領導藝術相對缺乏,抓班子帶隊伍不夠嚴格”。
22名問題官員被誡勉談話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接受新京報采訪時表示,上述三種形式,“免職”即摘掉“官帽”,是“能上能下”中典型的“下”的形式;“改任非領導職務”、“平職交流”后,官員雖然仍有一定的行政級別,但是離開了領導班子成員等重要崗位。
湖北省官方通報稱,除了上述28名被調整的官員,還有22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官員,被處以批評教育、誡勉談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