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部門對“校園欺凌”事件風險定級偏低,導致“校園欺凌”長期以來沒有得到足夠重視。
目前應該樹立“校園欺凌”風險防治觀念、明確“校園欺凌”的風險防治責任、健全“校園欺凌”風險防治制度、提高“校園欺凌”風險定級
近期發(fā)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可謂觸目驚心。
“校園欺凌”并非偶發(fā)事件。由于傳統(tǒng)觀念作祟,這類事件出現(xiàn)兩種極端情況:大量個案被“內部消化處理”;如果被曝光,往往是事態(tài)嚴重、行為極其惡劣的個案。
專家認為,相關部門對“校園欺凌”事件風險定級偏低,導致“校園欺凌”長期以來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因此,對于“校園欺凌”的風險防治不僅要轉變觀念,還要健全風險防治制度,提高“校園欺凌”的風險定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