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因2018年發(fā)生普悠瑪翻車事故,臺灣鐵路業(yè)2019年首度被列入勞動條件檢查。2019年1月22日,臺灣勞動部門在檢查時發(fā)現,臺鐵在事故后仍有未支付加班費、補休等情形,遭移交基隆市政府裁罰;另還有安全衛(wèi)生防護不足缺失,被臺灣“職安署”處罰12萬元(新臺幣,下同)。

臺鐵七堵機務段維修人員正努力趕工。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記者 鄭超文/攝
臺鐵回應稱,尚未看到裁罰單,將進一步了解勞動條件缺失,至于安全衛(wèi)生部分,缺失在現場已改善,也將給各單位發(fā)文落實檢討,必須合乎勞工安全法規(guī)。
據報道,2019年1月22日,臺灣勞動部門分別在臺灣北中南部進行春節(jié)安全勞動檢查,鎖定基隆臺鐵七堵機務段、臺中發(fā)電廠、高雄中油林園廠以及臺南的華新麗華鹽水廠,結果臺鐵七堵機務段及臺北檢車段分別違反10項與6項,被罰12萬元。
此外,臺鐵還被抓到未核實支付一名勞工加班費或給予補休,輪班間隔休息時間也不足等,交由基隆市政府做后續(xù)裁處。
至于臺中發(fā)電廠及承攬人,違反29項、停工1項,裁罰金額達92萬元。華新麗華鹽水廠違反5項,限期改善。中油公司林園廠違反3項、停工1項,被罰24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