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9月17日電 在臺灣高雄市一所小學擔任棒球隊助理教練的王姓男子被控多次性侵或猥褻8名學童,一、二審法院均判處他13年有期徒刑。全案上訴至臺灣“最高法院”,近日遭駁回,全案定讞。
綜合中央社、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等臺灣媒體17日報道,2015年5月,高雄市某小學傳出數(shù)名學生被棒球隊助教性侵、猥褻,一時震驚臺灣社會。
檢方認定,王姓男子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lián)伟羟蜿犞唐陂g,利用學童對其信任以及教育、訓練的監(jiān)督關系,在宿舍內(nèi)強制猥褻、性侵學童。
法院判決指出,王男的非法行為致使相關學童身心受到很大創(chuàng)傷,且尚未賠償被害人,所以依法判處13年有期徒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