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18日訊 導報綜合臺媒報道 臺灣復興航空(簡稱“興航”)走入停航命運,1700名員工年前瞬間失業(yè)。雖興航是按“勞基法”給付資遣費,但對于一些資歷較淺的空姐,看到賬上領到的金額,不免覺得“薪”酸。據(jù)報道,第一撥被解雇員工的資遣費已入賬,年資未滿1年的“菜鳥級”空姐,僅領得11383元(新臺幣,下同)。
興航一名空姐向記者透露。她在今年4至7月受訓期間,領的是底薪20100元,結訓后的3個月試用期領半薪,薪資落在2.8萬至3.5萬間。好不容易等試用期結束,10月終于領得5萬的全額薪資,未料公司11月無預警宣布解散,資遣費僅領得11383元。
空姐的薪資組成是底薪、飛行小時費與外站津貼。該空姐抱怨,雖公司有開非自愿離職證明,可請領失業(yè)補助,但公司以底薪20100元報勞保,她們能領多少?復興航空企業(yè)公會提議,須以年資1年為1基數(shù)計算,另加50萬作補償,被外界批貪得無厭,但空姐認為,進公司時有簽不滿3年賠30萬的合約,公司自行解約,理當也要賠償她們所受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