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新聞網 ”報道 對于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7月28日發(fā)出6000字的聲明,強調他愛惜自己的誠信與人格,“比任何人更在乎我的人格和名譽”一事,國民黨青年團前總團長呂謦煒指出,先不論內容是非真假,至少看得出來林智堅真的不會引注,又搞了烏龍。
林智堅強調,受限于幾年前個人電腦曾經更換,以至于部分論文寫作資料遺失,以及就學時期使用的臺大電子信箱內容已被臺大計算機中心刪除,故可能無法更為周全。
也是臺大“國發(fā)所”碩士班畢業(yè)的前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呂謦煒指出,看林智堅給臺大社科院的6000字聲明,先不論內容是非真假,至少看得出來林智堅真的不會引注,又搞了烏龍。
呂謦煒解釋,不僅圖表的順序不對,編號也不對。他要引用自己的論文第9頁,編號是圖表12,在文章中他卻說“如圖11”。讓人有點懷疑這份6000字聲明到底是不是他自己寫的。作為研究生,相信都知道在撰寫論文時引注、圖表編號等等是容不得差錯的,只要被發(fā)現(xiàn)錯誤,就會被指導老師當個半死,要拿回去重改。
呂謦煒稱,也難怪,畢竟林智堅連論文中把蔡仁堅設的代號都會搞錯,這份理論上要嚴謹再嚴謹的聲明也會弄錯,實在不讓人意外。(來源:華夏經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