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立法院”7日三讀通過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力推的“漁業(yè)法”修正案,“修法”重點將休漁補貼“法制化”,并提高自愿性休漁獎金。未來設籍于北高雄港區(qū)的漁船,每年可領取的休漁補貼總額將超過1000萬(新臺幣,下同)。
據(jù)報道,通過的附帶決議也明訂自今年9月1日起,單一漁船、舢舨及漁筏之漁民自愿性休漁獎金提高至2萬元;并依漁船噸數(shù)計算,每噸再加發(fā)1500元,最高休漁獎勵金以20萬元為上限。只要1年出海90天以上、休漁120天以上漁船皆有領取資格。
近來因應海洋保育,臺當局推動休漁期、禁止?jié)O船捕魚作業(yè),許多漁民收入跟著受到影響。“立委”邱志偉對此感到不舍,海洋保育應兼顧漁民生計,漁民、漁業(yè)、漁場,三漁彼此之間,是共存共榮,漁民的損失,臺當局有責任去照顧。
而在“漁業(yè)法”修正通過后,設籍于北高雄永安、彌陀、梓官、茄萣地區(qū)的漁船超過500艘,每年將可領取的休漁津貼總額將超過10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