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面對臺大校長遴選案陷入僵局,新“教長”葉俊榮指出,“教育部”認定管中閔沒有利益回避,因此要求臺大重啟遴選,重新檢視候選人的資格,他也提出三項選擇來解開管案僵局。
葉俊榮指出,針對“教育部”對于大學遴選出的校長,是由“教育部”來聘任,且“教育部”只是在遴選過程中是負責監(jiān)督,看遴選過程中是否有重大明顯瑕疵,若是有就能行使權力,但現(xiàn)在“教育部”做出的決策是認定,臺大目前遴選出的管中閔教授并沒有利益回避,產(chǎn)生了獨董爭議,因此要求臺大重啟遴選。
葉表示,這樣的做法就是尊重大學自治,若是臺大要求遵循“大學自治法”就要重啟遴選,“教育部”也就是針對這個部分來做要求。
此外他也提出,臺大身為一個臺灣高教的指標,擁有許多資源,應該要從學生權益的角度來看,校長之位不應該長期由代理校長來當,這樣會戕害整個大學本身的發(fā)整,現(xiàn)在臺大方提起了訴愿,未來結果應該是走向訴訟,這樣時程將會拉的更長遠,這樣臺大學生的權益會遭到嚴重損害。
因此,葉直接提出三個選擇來讓臺大處理:
其一就是盡速重啟遴選,“教育部”針對利益回避的部分,要求臺大重啟遴選,若是重啟遴選并合理交代,就能解決程序上的所有問題,但目前臺大不愿意,并要求“教育部”盡速聘任,這也是為何“教育部”與臺大僵持至今,因此認為第一個選擇的可能性低。
其二,將此事件交由“司法”單位來處理,全權交由“司法”做出判斷,但這個時程將會拉到很長,這樣選項也會對臺大造成不小的傷害。
其三,“教育部”與臺大能夠積極溝通與傾聽,大家一起解決,葉認為之前“教育部”與臺大并沒有積極溝通討論,因此希望未來大家能夠積極討論溝通來達成共識并解決現(xiàn)在的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