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智強(右一)等人赴臺北地檢署告發(fā)蔡英文涉“偽造文書罪”。(圖源:臺媒)
據臺媒報道,臺大校長風波近日在島內持續(xù)發(fā)酵。前馬英九辦公室副秘書長羅智強23日上午前往臺北地檢署,控告臺灣地區(qū)領導人蔡英文在2010、2012、2016年選舉公報中,均未揭露自己曾經擔任“宇昌公司董事長”的經歷,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
管中閔被告?蔡英文也可以被告
據《聯合報》等臺媒報道,一群臺大校友23日早赴臺北地檢署告發(fā)稱,臺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未揭露其“臺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身份,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馬英九辦公室前副秘書長羅智強認為,臺灣地區(qū)領導人蔡英文在2010、2012、2016年選舉公報中,也都未揭露其“宇昌公司董事長”經歷,也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決定仿效辦理,今早也赴臺北地檢署告發(fā)蔡英文,強調“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另據親綠臺媒報道,羅智強表示,臺大校長風波已延續(xù)好幾個月,從最先開始的“獨立董事揭露”,最近甚至要用安全“泄密”來辦管中閔,他非常痛心臺灣的法治淪落到這種地步,“對于一個臺大校長、學術自由,民進黨竟可以踐踏到這種程度。”
羅智強指出,他看到有一些綠營人士,準備用管中閔沒有在臺大校長遴選中揭露獨立董事身份一事,控告他“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他認為,如果此罪名能成立,那蔡英文在2010、2012、2016年選舉公報中,是否未揭露其“宇昌董事長”身份?如果沒有,是否也涉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羅智強強調,“這是一個非常荒謬的事情”,他以這樣的荒謬、來驗證綠營人士對管中閔的追殺及濫訴的荒謬。羅智強說,這不是管中閔一個人的事情,也不是臺大的事情,而是臺灣的學術自由和民主法治到底是怎樣被民進黨踐踏的事情,“如果臺大校長在民進黨的威迫之下,今天管中閔終于被逼退了、被打倒了,這將是臺灣學術自由及民主法治之恥。”
此前,羅智強曾在臉書表示,臺灣政論節(jié)目主持人彭文正說,“管中閔未主動揭露獨董資格等行為,致使相關公務員登載不實信息于公文書中,應該當‘刑法’第213條或214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去控告管中閔。”他覺得非常有道理,決定仿效彭文正,到臺北地檢署告發(fā)蔡英文。
羅智強表示,民進黨想要拉下管中閔,他提供一個很好的方法。蔡英文未于選舉公報揭露“宇昌公司董事長”經歷,只要蔡英文主動下臺,管中閔還有可能不請辭臺大校長嗎?“蔡英文下臺!管中閔請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