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當局“國民體育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圖片來源: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
臺“立法院”臨時會昨(31日)三讀修正“國民體育法”,“中華臺北奧委會”名稱則維持不變。有臺媒稱,若更改奧委會名稱可能讓臺灣不能再參加國際賽,甚至從國際上消失。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消息,昨天臺立法機構經多數(shù)決通過維持“中華臺北奧委會”名稱。早前,“中華臺北奧委會”一度被改為“國家奧委會”,但據(jù)稱,這幾個月來,經專業(yè)體育人士一再提醒,若更改奧會名稱可能導致臺灣不能再參加國際賽、從國際上消失,“立法院”民進黨團體認到事情嚴重性,因此回頭支持行政院版本,維持名稱不變。
今年5月,臺灣立法機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不顧外界反對,竟將“中華臺北奧委會”更名為“國家奧委會”,意圖達到完全“去中華”化的目的。“綠委”林昶佐希望“國體法”先不再講死名稱,張廖萬堅還叫囂,不要率先“矮化”自己,還聲稱,“這樣的更改具有‘主權’、主體性。”當時,經過“立委”所謂商研后,法條內以前寫到“中華臺北奧委會”的字眼,都全部被改為了“國家奧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