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臺軍售考慮維持兩岸軍力平衡
觀察歷任美國政府,在對臺政策上始終脫離不了聚焦于美國自身利益的最大、也是最優(yōu)先原則,雖然口頭和文字表述上,老說希望能以“臺灣關系法”、中美三公報與“六項保證”為基礎的“一中政策”來和平解決兩岸問題的立場,但卻在對臺軍售、還有與中國大陸的關系上同時討好海峽兩岸雙方。
從“八一七公報”(美中就解決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問題的公告)中的第6點來看,美國與中國大陸建交承諾中的一項,就是對臺灣軍售數量及水平須逐年下修;但基于美國本身的國家利益與戰(zhàn)略利益,美國對臺軍售政策亦不斷調整,從特朗普政府到拜登政府,對臺軍售數字不斷攀升、軍售品項等級亦大幅提高,甚至包括了某些具有攻擊性質、超出“臺灣關系法”中所訂“防御性武器”的范疇。
顯然地,美國已明確違背了當初對于中美“八一七公報”內的承諾。雖然在中美與臺海關系上,傳統(tǒng)中美關系決定美臺關系、并影響兩岸關系的本質是不變的,正是因為美國視中國大陸為最大的地緣競爭對手,在中美處于“戰(zhàn)略競爭”與美國“聯(lián)盟制中”的主軸下,才有了美國的“友臺制中”策略,讓民進黨與蔡英文當局的“倚美抗中”搭上了順風車。
因此,美國的兩岸政策在其對中國的“戰(zhàn)略清晰”下,讓過去向來被界定為 “戰(zhàn)略模糊”的美國對臺政策,也逐漸朝向“戰(zhàn)略清晰”轉化了。雖然就光譜兩端來說,“轉向戰(zhàn)略清晰”并不見得“就是戰(zhàn)略清晰”,但這樣的風向值得關注,特別是美國的“轉向戰(zhàn)略清晰”究竟會轉到何種程度、或者將轉到什么時候。
臺灣學者對此看法見仁見智,像是10月23日由臺灣國際戰(zhàn)略學會于臺北福華大飯店舉辦的一場座談會上,就有臺灣防務部門智庫“國防安全研究院”的學者主張,美國對臺政策的“轉向戰(zhàn)略清晰”可以稱之為一種“建設性的清晰”,不過也有同場學者則是認為,“建設性的清晰”仍然不脫“戰(zhàn)略模糊”的范圍。
而從歷任美國政府對臺軍售品項內容中可以看出,美國售予臺灣武器的考慮,除了依據“臺灣關系法”提供臺灣所需武器品項外,對于臺灣所需的“防御性武器”,其實多是在美國評估當時解放軍軍力對于臺灣的威脅后,才予以有條件、有限制的售出,目的在讓臺灣可以因應并反制當時的解放軍,目的在確保兩岸軍力能保持平衡。
美國維持兩岸軍力平衡變相助長臺灣軍備擴張
雖然美國盡量維持兩岸軍力的平衡,但美國也并非無限制同意所有對臺軍售。例如像柯林頓的八年任期中,便認為無須對臺灣出售驅逐艦、反潛機及潛艦,便可以維持住兩岸軍力的平衡了。
還有在小布什時期,盡管當時解放軍戰(zhàn)機數量多于臺灣,但由于臺灣當時在先進戰(zhàn)機的數量是解放軍的三倍,加上采取的戰(zhàn)術是制約性的海島防空,當時臺灣在地面雷達、防空飛彈及預警機的支持下已占有優(yōu)勢,所以當時臺灣所提出軍售品項中的聯(lián)合直接攻擊彈藥以及高速反輻射飛彈并未獲美國批準。
因此,從去年美國同意軍售給臺灣岸置型魚叉飛彈系統(tǒng)一事來看,確實解放軍的軍事現代化已使其軍力大幅成長,已具備有突破第一島鏈的遠海長航與兵力投射能力,自然引起美國忌憚。
“國防安全研究院”學者對于臺灣防務部門這項最新的更正決標公告,認為若以反登陸作戰(zhàn)為想定,將可在海上有效截擊50%以上的登陸艦艇,對于臺灣本土防衛(wèi)具有戰(zhàn)略性的杠桿作用,此外,精準彈藥的成本也相對巡防艦低、其機動性和隱蔽性都高,對于反登陸應可發(fā)揮有效嚇阻能力。
然而在事實上,就美國愿意賣、臺灣也愿意買,肯大手筆撒錢一次性地買足岸置型魚叉飛彈系統(tǒng)來看,其實就是臺灣以防衛(wèi)為名、行軍備擴張之實,而美國則藉維持兩岸軍力平衡為由、變相助長臺灣軍備擴張,反而容易造成臺海區(qū)域的風險誤判,恐讓臺海成為東亞火藥庫。
況且,由于臺灣防務部門是在立法機構通過這筆預算之前就已經先簽署了岸置型魚叉飛彈系統(tǒng)的合約,尚未完成法定的審議程序,相信未來在進入預算實質審查階段后,這樣的程序瑕疵與爭議,屆時必將引發(fā)臺灣“朝野立委”對于預算程序是否合法的攻防爭論。如此對向來自稱尊重“民主”與傾聽“民意”的民進黨與蔡英文當局而言不是好事,因為不能跳過程序、以防衛(wèi)為名而行擴軍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