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近日,漳州市教育局出臺《漳州市中小學名師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根據管理辦法,漳州市名師每兩年遴選一次。實行總量控制,名師占全市教師比例不超過25%,其中研究型名師占比不超過5%,學科帶頭人占比不超過8%,骨干教師占比不超過12%。
該管理辦法主要包含遴選與培養(yǎng)、考核與管理、職責與待遇、保障措施等六方面內容,旨在進一步加強名師評后管理和考核,切實發(fā)揮名師的引領示范作用。管理范圍及對象為漳州市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科研機構經認定的漳州市名師,包含: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研究型名師。
在考核與管理上,管理辦法提到,以每兩學年為一個考核周期,實行分類考核、分級管理。研究型名師和學科帶頭人由漳州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核。骨干教師由縣(區(qū))教育局負責考核,考核結果報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直學校由市教育局直接考核??己酥笜税◣煹卤憩F、教育教學、示范引領、教科研工作等四個方面,具體包含教學工作量、教學實績、公開課或講座、指導青年教師、課題研究、論文撰寫等內容。
考核分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檔次??己藶閮?yōu)秀的,優(yōu)先推薦晉升上一層次名師稱號;考核為合格的,繼續(xù)保留名師稱號;考核為基本合格的,退回到下一層次名師稱號;考核為不合格的,取消名師稱號。空出的名額用于新一屆名師遴選。通過建立名師退出機制,破除“一評定終身”“只能上不能下”的壁壘,促使名師自我加壓,在提升教育教學質量上下真功夫。
管理辦法還明確,對縣(區(qū))、學校在考核管理工作推進扎實、成效顯著的,給予表揚肯定,并適當增加縣(區(qū))、學校名師遴選指標;對于考核管理過程中弄虛作假、不認真執(zhí)行考核規(guī)定的,予以通報批評,并縮減名師遴選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