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3月30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張雄敏 通訊員 藍雅貞)近日,華安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一起非法制造槍支案。
聽說射釘槍可以改裝成槍械,而且威力還不小,可以用來打獵,華安人蔡某便于2017年11月,購買射釘槍、瞄準鏡、精密管和鋼珠彈等配件,在家中改了一把土獵槍,試射擊后便藏匿起來。案發(fā)后,蔡某于去年9月19日自首。經(jīng)鑒定,蔡某制造的疑似槍支系以火藥為動力,具備致傷力,認定為槍支。
近日,華安法院審理認為,蔡某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制造以火藥為動力發(fā)射金屬彈丸的非軍用槍一支,已構成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