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8月9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張雄敏 通訊員 陳悅 林濤)導報記者昨日獲悉,華安警方日前抓獲了一個游走于福建漳州、寧德、南平等地的“碰瓷”團伙,該團伙作案時,專挑“好欺負”的外地司機下手。目前,4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已落網,涉案金額達1.3萬余元。
倒車途中 一人倒在小車側后方
前段時間,來自河南的陳先生向華安警方報案稱,他在華安境內可能被一專業(yè)的“碰瓷”團伙設計詐騙了。陳先生稱,今年1月24日,當他準備倒車駛離S7211永漳高速的華豐服務區(qū)時,一名男子不知何時倒在了他車的側后方,并且表情痛苦地拍打著車門。其間,該男子還聲稱陳先生的車壓斷了他的腳。
見狀,陳先生急忙下車確認情況。而此時,附近一男子潘某沖向陳先生,并告知陳先生他是“受傷”男子李某忠的老板,同時,潘某還介紹,事發(fā)當日,他們公司一行4人來福建出差,途經服務區(qū)稍作休息,不成想出了這個事故。“當務之急是要先送人去醫(yī)院做個檢查!”潘某緊張地說道。
隨后,陳先生與潘某一行人趕到附近醫(yī)院拍X光檢查,結果,X光上顯示李某的右腳第五趾骨近節(jié)骨骨折。最后,陳先生向他們支付了5300元賠償金。
涉案1.3萬余元 “碰瓷”團伙分工明確
接到陳先生報案后,華安公安立即立案審查。辦案過程中,民警發(fā)現,潘某一行4人除了在華豐高速服務區(qū)實施“碰瓷”外,還分別在福建寧德霞浦虎嶼島服務區(qū)、南平塔前高速服務區(qū)實施兩起“碰瓷”案。
據了解,這個以潘某為主的外地“碰瓷”團伙,分工明確,一人負責“受傷”、一人負責冒充“老板”專門“游說”被騙者,一人開車,一人負責做后勤保障。3天內,他們連續(xù)“碰瓷”3起,還“聰明”地專挑“軟柿子”——外地車牌車主進行詐騙。
近期,這4名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該作案團伙涉案金額達1.3萬余元。
經審訊,李某忠交代了自己右腳尾趾的骨折是以前的舊傷,他們就是以這個傷情謊騙被詐騙者上當的。目前,該4人犯罪嫌疑人因敲詐勒索罪被華安縣人民檢察院批準執(zhí)行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