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漳州3月3日訊(本網記者 蘇益純 通訊員 邱東兵) 今年起,漳州將全面推行“計時收費、先培后付”新型駕駛培訓計系統(tǒng),推行率超80%以上。
昨日,記者從漳州市舉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yè)協(xié)會第二屆會員大會了解到,新系統(tǒng)推行后,學員在可自主預約培訓時段、自主選擇教練員,按照培訓學時通過計時平臺繳費,并給教練員評價打分。學員可學多少學時繳多少費。同時,還可跨駕校自主選擇教練。這種方式,一方面這使駕校收費更加透明,便于駕校開展差異化培訓服務。同時也增強了學員在培訓過程中的話語權,避免駕校將一次性預收的培訓費用挪作他用。
據漳州市運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9月18日,交通運輸部、工商總局印發(fā)了《機動車駕駛培訓先學后付、計時收費模式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推行計時服務模式。今年起,駕培計時收費系統(tǒng)在漳州全面推行。以往,學車都是先交學費再學車,實行計時收費后,學駕人一次性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理論知識培訓費與教材費、建立檔案材料費等;每次完成駕駛操作技能培訓后,按預約時段學時價格支付培訓費用。
在培訓過程中,學員若發(fā)現培訓機構提供的教練車未經檢測合格、教練員和管理人員減少培訓項目和學時、偽造或竄改培訓數據、向學駕人索取收受財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問題,有權要求培訓機構予以糾正,并可拒付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
另外,學駕人發(fā)現培訓機構未在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許可核定的訓練場地或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提供培訓服務的,有權要求培訓機構予以糾正,并可拒付相應時段的培訓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