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6月7日訊 (通訊員 張俊雄 記者 沈華鈴)偷車賊被群眾查問身份時,因心虛露出了馬腳,結果遭群眾圍堵。近日,經詔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偷車賊許某壯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現年44歲的許某壯是詔安縣南詔鎮(zhèn)人,曾因盜竊罪兩次被判刑。去年12月23日中午,許某壯來到詔安縣南詔鎮(zhèn)一小巷中,伺機偷車。當地群眾沈某明發(fā)現許某壯形跡可疑,便攔住他問其找誰。一臉慌張的許某壯顧不上回答,拔腿就跑。沈某明立刻大喊抓賊,周圍群眾合力圍追堵截,之后從許某壯身上搜出扳手和剪刀等作案工具。
經審訊,許某壯供出了自2014年12月以來偷盜8輛摩托車和3輛電動車的犯罪事實。經鑒定,被盜摩托車和電動車價值共計4828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