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岐村以店面出租作為村財收入主要形式。
臺海網8月21日訊 據福州日報報道,記者從閩侯縣農業(yè)局了解到,閩侯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取得實實在在成效,截至20日已有54個村完成組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繼承等四項權能,4.8萬余戶12.8萬多名農民成為股東。
2014年11月,農業(yè)部、中央農辦、國家林業(yè)局確定在閩侯縣等全國29個縣(市、區(qū))進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2015年5月6日,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獲得批準,閩侯縣正式打響這項改革攻堅戰(zhàn)。
作為福建省這項改革的唯一試點縣,按照中央部署,閩侯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聚焦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fā)展農民股份合作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三大重點任務,全縣上下直面問題難點,積極探索創(chuàng)新,在清產核資、確認農村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建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完善集體股權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