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2月13日訊 據(jù)東南早報報道 泉州晉江王旭輝涉黑專案中的1991年出生的在逃人員丁某萍,在云南臨滄中緬邊境被泉州警方抓獲。

被懸賞5萬元的91年美女涉黑人員
2016年10月以來,王旭輝在晉江市陳埭鎮(zhèn)其經(jīng)營的“大地皮革”商行非法設(shè)立金輝公司,在晉江市及周邊地區(qū)進行高利放貸。2017年5月31日,莊文偉入伙投資金輝公司,雙方各占50%股份。2017年10月,王旭輝與蔡進東合伙在晉江市梅嶺街道某公司旁店面開設(shè)金輝分公司,并由蔡進東管理,金輝分公司的利潤與金輝公司平分。
金輝公司成立后,王旭輝以金輝公司為依托,網(wǎng)羅刑滿釋放、社會閑散人員,違法進行高利放貸,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王旭輝為首,以曾煥強、唐克祥、丁志達、丁曉東、蔡紅英、蔡進東及盧小宗等人為骨干成員的帶有黑社會性質(zhì)的犯罪組織。
以王旭輝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長期通過暴力威脅、毆打、辱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及噴油漆、潑油漆和屎尿、堵門鎖孔、放高音喇叭、貼大字報等“軟暴力”手段,有組織地實施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敲詐勒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嚴重干擾、破壞他人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生活秩序,欺壓殘害群眾,對群眾形成心理強制,造成群眾心理恐慌、安全感下降,致使合法利益受損的群眾不敢報案、離家躲避、受到報復等,在晉江及其周邊地區(qū)產(chǎn)生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
高利貸公司討債工具中竟然有“假炸彈”
2018年,在辦理犯罪嫌疑人王旭輝等人涉嫌組織、領(lǐng)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案中,晉江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深挖余罪并積極抓捕余犯,抓獲22名涉案人員。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涉案人員以組織、領(lǐng)導、參加黑社會性質(zhì)罪等罪名二審判決,查扣涉案資產(chǎn)共計273萬元人民幣。
全案中,丁某萍(女,1991年9月出生,晉江人)一人負案在逃。逃犯丁某萍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旭輝等人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便逃竄至境外躲避公安機關(guān)偵查。2019年11月26日晚,犯罪嫌疑人丁某萍在云南臨滄中緬邊境被泉州警方抓獲。經(jīng)查,丁某萍在王旭輝涉黑案件中參與放貸、討債等違法犯罪行為,涉嫌參與黑社會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等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