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孩被撞瞬間
臺海網(wǎng)9月6日訊 據(jù)東南網(wǎng)報道,開學的第一天,在安溪縣龍涓鄉(xiāng),一名學生背著書包從斑馬線附近徑直沖出被一小型轎車迎面撞上,幸運的是,這名學生只是輕微腦震蕩。9月6日,泉州市交警支隊發(fā)布這一典型案例,提醒在上、下學高峰期,做好孩子們的交通出行安全格外重要。
9月3日16時許,正值放學高峰期,陳某駕駛閩C52XXX小型轎車由龍涓鄉(xiāng)福都村往龍涓鎮(zhèn)區(qū)方向行駛,一學生背著書包突然從斑馬線附近沖出,被小車撞上,致使學生頭部受撞擊倒地不起。從學生橫穿馬路開始到事故的發(fā)生,整個過程還不到五秒鐘。
據(jù)安溪交警初步鑒定,學生不走斑馬線、駕駛員行經(jīng)學校路段未減速讓行是釀成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小孩從學校門口到達馬路上,沒有走人行橫道,直接沖出馬路。同時,小車駕駛員行經(jīng)學校路段的時候沒有減速慢行,發(fā)現(xiàn)小孩時已經(jīng)避讓不及。經(jīng)檢查,事故致這名學生輕微的腦震蕩,他因治療而暫時離開校園。
安全無小事,眼下正是開學季,在上、下學高峰期,如何做好孩子們的交通出行安全,顯得格外重要。
在此,交警部門提醒:學校除了加強安全教育外,上下學也應該指派人員做好校園門口路段安全防護,確保學生安全返家。
作為家長,應盡量避免孩子獨自上路玩耍,過街時不要松開孩子的手,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同時不要闖紅燈;在駕駛電動自行車時,不要讓孩子站在前踏板上,這樣極易遮擋住駕車人的視線,而且由于孩子站在最前面,在緊急剎車時容易將孩子甩出去,發(fā)生事故時,最受傷害的也往往是孩子。學齡前兒童乘坐電動自行車應安裝兒童安全座椅。
作為駕駛員,遇到學生及兒童過馬路時,應放慢車速、提前避讓,特別是經(jīng)過小區(qū)、小巷時,一定要放慢車速;而車輛在停放之后,切記查看車輛周圍的情況后再發(fā)動車子。
據(jù)介紹,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騎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一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12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在此基礎上,建議佩戴頭盔等安全防護裝備,騎行中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