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三審通過,將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
泉州第三部實體法擬于明年3月施行

中山路兩側的建筑風格體現了泉州多種文化融合的特色(陳曉東 攝)
臺海網8月31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昨日,在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泉州市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草案表決稿)》。作為泉州繼《泉州市海上絲綢之路史跡保護條例》和《泉州市市區(qū)內溝河保護管理條例》后的第三部實體法,該條例經過法定程序走完三次審議流程,將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有望于明年落地實施。
歷時十月修改數十次 條例明確保護資金措施等內容
中山路形成于1929年,全長約2495米,濃縮了南國建筑風格,是我國僅有、保存最完整的聯(lián)排式騎樓建筑商業(yè)街,兩側的建筑風格體現了泉州多種文化融合的特色,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化保護價值。2010年,泉州市中山路入選首屆“中國十大歷史文化名街”。但近年來,中山路沿街的騎樓建筑出現因年久失修老化倒塌、火災、水泥風化脫落、鋼筋生銹外露等突出問題。
為進一步規(guī)范中山路騎樓建筑的保護及日常維護管理,2017年11月,泉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泉州市中山路騎樓建筑保護條例(草案)》。10個多月來,從落實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發(fā),通過網上公開全文、入戶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多渠道、多層次征求意見,草案先后修改數十次,歷經市人大常委會“一審”、“二審”、“三審”,反復推敲打磨、字斟句酌,力爭體現地方特色。
審議通過的草案表決稿顯示,該部實體法分為總則、保護措施、整治利用、法律責任、附則共五大章三十七條,涵蓋了立法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保護原則、政府職責、保護資金、保護義務等方面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