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昨日公開宣判兩起毒品案
制毒工廠造4噸冰毒 10人被重判
臺海網6月27日訊 據泉州晚報報道,今天是第31個國際禁毒日。昨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兩起毒品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并通報泉州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情況,發(fā)布典型案例。
據悉,2013年至2017年,泉州市兩級法院共審結一審毒品犯罪案件4740件,占刑事案件總數的7.6%。在全市刑事案件總數趨于平穩(wěn)的情況下,毒品犯罪已成為增長最快的案件類型之一,禁毒斗爭形勢依然嚴峻。未來,泉州法院將與檢察、公安、司法、社區(qū)等禁毒職能部門協(xié)調配合,提升打擊毒品犯罪的合力,進一步加大法治宣傳力度,促進形成全民抵制毒品的社會氛圍?!鲇浾?許小程 通訊員 仲法
案例一
投資180萬元建制毒工廠 制造冰毒4376.403公斤
2017年7月份開始,王某和邱某在“張總”的共同策劃下,組織劉某、謝某、涂某招等人在石獅某廠房內,共制造出成品及半成品冰毒4376.403公斤。昨日,泉州中院做出一審判決,王某等十人一審獲刑。
2017年4月,49歲的王某認識了“張總”(另案處理),兩人商議共同制造一批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走私運往菲律賓。經“張總”介紹,王某認識了33歲的龍巖人邱某。邱某與王某商議后進行分工,王某作為制毒工廠的總負責人,負責尋找場地、提供生產冰毒的原材料以及將產出的毒品販賣等。邱某則主要負責購買、安裝制毒設備,購買化學品,召集制毒師和工人,工人工資的派發(fā)和后勤保障工作等。
隨后,王某出面租賃了石獅市同興路某廠房做制毒工廠。邱某先招募了涂某招,再由涂某招聯系了劉某作為“制毒師”。此后,他們又先后招募了童某、周某、謝某等人作為制毒工人。
2017年5月份,“張總”共三次給了邱某180萬元的現金,用于購買制毒設備和化學品。2017年7月7日,邱某等人正式開始制毒。他要求工人加班生產500公斤冰毒,將毒品打包運出。物流人員在檢查這些準備運往菲律賓的貨物時,發(fā)現可疑物品,立即向警方報案。
警方趕到現場后,當場繳獲這批毒品。2017年8月5日,警方在石獅的制毒工廠內現場抓獲劉某、周某、童某等人,當場繳獲成品冰毒282.245公斤,半成品冰毒(固液混合態(tài))3595.580公斤及涉案制毒設備、制毒化學品等物。
昨日,泉州中院經過審理認為,王某、邱某、劉某、涂某招、謝某等10人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guī)定,制造冰毒4376.403公斤,王某、邱某欲將部分毒品運至境外,王某、邱某的行為構成走私、制造毒品罪;劉某、謝某等人的行為構成制造毒品罪。綜上,法院一審判處王某、邱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劉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謝某等人十五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案例二
減刑出獄再販毒 累犯一審獲重刑
曾因販賣毒品被判死緩,出獄后王某昌不思悔改仍重操舊業(yè),先后伙同他人販賣運輸冰毒250公斤。昨日,王某昌等人被泉州中院一審判刑。
今年56歲的王某昌,曾在1996年因販賣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二年。在服刑期間,王某昌認識了今年48歲的陳某以及63歲的張某等人。2014年10月,王某刑滿釋放。出獄后,王某昌重操舊業(yè),并在“獄友”的介紹下,在廣東認識了“老陳”(另案處理)。
“老陳”稱手上有毒品,如果有買家可以找他拿貨。王某昌先后招募了蔡某以及獄友陳某、黃某等人。2016年6月,王某昌決定先找“老陳”拿100公斤冰毒販賣。他先行乘坐動車到廣東,再指示蔡某、陳某和黃某(另案處理)駕駛兩部小汽車到廣東會合。王某昌向“老陳”購買100公斤冰毒,不過,毒品遲遲找不到買家,因“老陳”有新買家,王某昌便于當年6月14日將毒品歸還給他。隨后幾天,50歲的石獅人吳某找到王某昌詢問是否有毒品。王某昌再次到廣東向“老陳”一口氣購買150公斤冰毒,并成功將上述毒品運到石獅市。王某昌與曾經的“獄友”張某聯系,兩人在石獅某酒店見面,并以每公斤31000元的價格成交,張某當場向王某昌購買了20公斤冰毒,數日后,張某將該毒品販賣給他人。
時年7月28日,吳某將毒品包裝好,托人運送到貨運站,準備寄往菲律賓。石獅警方經過偵查將吳某抓獲。同日又將王某昌等人抓獲,查獲毒品近70公斤。10月,張某也被警方抓獲。
昨日,泉州中院經審理認為,王某昌、張某明知冰毒是毒品而予以販賣、運輸,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其中王某昌販賣、運輸冰毒250公斤,張某販賣、運輸冰毒20公斤;吳某行為已構成走私、販賣毒品罪。綜上,法院判處王某昌、吳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張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