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2日訊 據泉州晚報社報道 現如今,租房、租車等現象都很普遍,但租“女朋友”卻實屬罕見。貴州籍男子何某(男,27歲,貴州人)外出聚餐為了撐場面,便租了“女朋友”李某(女,25歲,安溪人)來陪喝酒。沒想到,李某事后要求“租金”加價,雙方一言不合拳腳相向,還鬧進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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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晚7時許,為了慶祝自己的生日,何某同四五個同事到晉江磁灶鎮(zhèn)龜山工業(yè)區(qū)一飯店聚餐。為了助興和撐場面,何某想起之前在一聊天軟件“陌陌”認識的一名女網友李某,便通過“陌陌”聯系上李某,邀請李某來參加自己的生日宴席。“參加可以,替喝酒也可以,但你要付300元的出場費!”李某回復。何某雖然有點猶豫,但最終還是答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