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5月13日訊 據三名電視臺報道
尤溪的嚴某報警稱,自己的小車停在家樓下被盜了,然而警方調查后發(fā)現事情有點蹊蹺,于是將嚴某傳喚到了公安機關。
接到報警后,尤溪刑偵大隊立即展開偵查,調取了該車的行駛軌跡,發(fā)現嚴某車子被盜的事情并不像是他所描述的那樣。但嚴某一再堅稱該小車是被盜走的,之后尤溪警方聯(lián)系了廣東警方調取該車的行駛軌跡,發(fā)現與事實嚴重不符。
嚴某傳喚到了公安機關后,向警方承認他報的是假警。
我當時報(警)是報車子被盜,那車子其實沒有被盜,沒有被盜,為什么報假警,我這部車子已經被他人賣掉,我就自己找不到,我就想通過你們幫我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惡意報假警違反謊報警情,情節(jié)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對嚴某行政拘留5天,罰款200元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