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永安市居民小花(化名)和小?。ɑ┍臼且粚ζ胀ǖ膽偃?,他們在小健的家中一起生活了四年。然而今年年初,小花做出了一件讓自己后悔一輩子的事情。正因為這件事情,小花以故意傷害的罪名被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稱,被告人小花與被害人小健系同居男女朋友關系。2月12日14時許,雙方在同居男朋友被害人小健家中,同男友家人和親戚聚餐。聚餐過后,小花和小健因為購房問題,在小健二樓家中發(fā)生爭吵,隨后演變成互相踢打。小麗將小健踢倒在地后,繼續(xù)多次踢踹小健的臉、脖子等部位,并咬了小健臉部一口。小健的家屬上樓發(fā)現(xiàn)小健被打后,將小健抬至一樓房間休息。當日18時許,小健家屬攙扶小健回到二樓臥室休息,隨后小花也回到二樓臥室安慰女兒。
20時許,小花為小健擦拭臉部傷口,見小健雙眼半睜,沒有呼吸,立即向小健家人呼救。21時許,經醫(yī)生檢查,確定小健已死亡,隨后永安市公安局民警在現(xiàn)場控制了小花。
經永安市公安局法醫(yī)學鑒定:被害人小健系因頸部遭受鈍性外力作用致第4頸椎骨折,引起繼發(fā)性頸部硬脊膜外出血,壓迫脊髓死亡;而死者原來就患有強直性脊柱炎中晚期,脊柱強直在死亡發(fā)生上起到輔助作用。
庭審過程中,被告人小花當庭流下了悔恨的淚水,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供認不諱,表示接受法庭的處理結果,并表示愿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彌補對小健家人造成的傷害。
上午11時許,此案庭審結束,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案件進行宣判。
今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作為中國首部反家暴法,該法律明確了家庭暴力的性質和法律責任,讓清官難斷的“家務事”有了國法可依。值得注意的是,反家暴法還強調,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也參照該法規(guī)定執(zhí)行,這意味著“同居暴力”也納入其中。(徐仲偉 陳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