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5月15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小芳)福安無業(yè)男子鐘某冒充紀委人員,以能代理泉州光明牛奶項目、紫金礦業(yè)投資項目等借口向同學行騙,涉案金額高達392萬元。經(jīng)福州倉山區(qū)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據(jù)檢方介紹,福安男子鐘某,30歲,無業(yè)。2010年的一次同學聚會,他向同學吹噓自己在省紀委工作,不少同學輕信了。同年6月至11月期間,他謊稱自己可以代理泉州光明牛奶項目,以高利息為誘餌,向同學占某、劉某等八人推銷投資該虛假項目,同學信以為真,共計被騙投資款130萬元。
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間,鐘某利用類似的手法,以虛假的紫金礦業(yè)投資項目為由,騙取同學毛某、黃某等人的投資款150萬元。
直到2013年3月,他們投資項目分紅日到了,鐘某卻一直推脫分紅一事。幾位同學意識到不太對勁,這才報了警。警方介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紀委部門并無此人。2013年3月20日,鐘某被福州倉山警方抓獲。
檢方查實,截至案發(fā),鐘某以各種理由詐騙5起,共騙走錢款392萬元。其間,為不使得被害人產(chǎn)生懷疑,他曾陸續(xù)向被害人支付虛假的投資分紅款151萬余元。其余的錢款被用于他的個人開銷和揮霍。
近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鐘某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