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9月1日訊 據人民網福建頻道報道 排污權交易服務收費屬重要專業(yè)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日前福建物價部門發(fā)出通知,自2017年9月16日起三年內,對排污權交易服務收費實行降低標準收取,整體降幅達20%。
福建省物價局的通知明確,排污權交易服務收費采用分檔遞減累加計費的方法收取。以單筆交易金額為基數,交易金額在500萬元(含,下同)以下的按2.9%收??;交易金額在500—1000萬元之間的按2.4%收??;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2%收取。
交易雙方按照這個收費標準分別繳納,上述標準為最高收費標準。相關文件顯示,單筆交易服務費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單期交易總成交金額3000元(含)以下的,免收交易服務費。
通知要求,收費單位應在收費地點醒目位置明碼標價,公布“12358”價格監(jiān)督舉報電話,實行陽光收費,自覺接受價格、審計、稅務等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記者從福建省環(huán)保部門了解到,福建排污權交易活躍度位居全國前列。截至8月15日,福建省共舉行了59場排污權集中競價交易,累計1112家企業(yè)參與交易,總成交2910筆,總成交金額61455.42萬元,
據介紹,根據排污權交易成本及交易量的變化,物價部門及時調整排污權交易服務收費標準,是為了切實減輕企業(yè)負擔,使收費政策更加科學合理、更加切合實際,促進經濟發(fā)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