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4日訊 據東南網消息 記者從福建檢驗檢疫局獲悉,3月1日起,國家質檢總局發(fā)布的《進口化妝品境內收貨人備案、進口記錄和銷售記錄管理規(guī)定》正式實施。監(jiān)管部門將全面掌握進口化妝品收貨人動態(tài)信息,實現進口化妝品信息可追溯;進口化妝品收貨人成功備案后,則可從全國各地口岸報檢進口化妝品。
新規(guī)定對進口化妝品收貨人落實企業(yè)質量主體責任提出三點要求:一是收貨人應通過“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出口商備案系統(tǒng)”向其工商注冊登記地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備案,檢驗檢疫機構對收貨人的備案紙質材料及電子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要求的發(fā)放備案編號。二是收貨人應建立化妝品的進口和銷售記錄,分別在取得《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以及產品銷售、召回后的2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信息記錄。三是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進口化妝品報檢時,應在報檢單中注明收貨人名稱及備案編號,未提前備案的,可加嚴進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jiān)管措施。
2016年,我省進口化妝品2113批、1396萬美元,同比增長17.5%和17.1%。目前,轄區(qū)進入系統(tǒng)備案的收貨人已有80余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