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學生群體中出現(xiàn)了一種新游戲風潮——玩“煙卡”,海南、廣東、廣西、湖南等地多所學校紛紛發(fā)布玩“煙卡”禁令,并發(fā)動家長一起來合力制止。
據(jù)了解,“煙卡”由廢棄煙盒制作而成,把煙盒蓋撕下來,折成長方形卡片,放在地上,以空掌心擊拍地面,被掌風擊中翻面就算贏。根據(jù)香煙價格,“煙卡”被分為不同等級,“高檔煙卡”隨之也成為炫耀資本。這一現(xiàn)象引起本地家長的深切關注及憂慮。

小孩子在玩“煙卡”

學生收集的“煙卡”
市區(qū)多所小學周邊店鋪有出售
昨日,記者走訪了市區(qū)多所小學周邊,發(fā)現(xiàn)部分店鋪有出售“煙卡”。記者了解到,一包“煙卡”的價格在一元左右,里面會有三四張“煙卡”。在一所小學附近的店鋪內,一名正在購買“煙卡”的小學生主動向記者介紹“煙卡”的玩法。他邊展示邊說道:“這個游戲十分簡易,你只需將‘煙卡’平置于桌面或地面上,然后用手用力一拍,使卡片翻轉即可。”這名小學生不僅熱心解答了記者的各種疑問,更慷慨分享了個人的選購心得及游戲體驗。
對于為何熱衷于玩“煙卡”,受訪的小學生們給出了自己的解釋。“我覺得‘煙卡’游戲很好玩,我們會比誰的‘煙卡’更稀有,誰的組合更厲害。”有的小學生說,“只是覺得這個游戲好玩,并不會真的去抽煙。”
五年級學生小軒告訴記者,他覺得“煙卡”的圖案很有意思,想集齊一套來證明自己很厲害。“大家都玩,我不玩就顯得不合群。通過交換‘煙卡’,我和同學們的關系更親密了。”
一些家長擔憂孩子因游戲接觸香煙
面對這一現(xiàn)象,有的家長憂心忡忡,也有的家長認為“只是小孩之間一時流行的游戲”。
家長林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發(fā)現(xiàn)孩子最近經常在家里搜集煙盒,一開始還以為是為了收集而收集,后來才知道他們是在玩“煙卡”游戲。“我很擔心,孩子會不會因為這個游戲而接觸香煙,甚至走上吸煙的道路?”
“孩子最近迷上了‘煙卡’,不僅省下零花錢購買,還常常為此與同學爭執(zhí)。”市民李女士說,“我們擔心這種游戲會讓孩子過早接觸香煙,模糊他們對吸煙危害的認知。”“煙卡”游戲看似無害,實則容易讓孩子陷入過度追求、攀比的心理,分散學習注意力,影響正常生活作息。
“這些玩具不都是一陣一陣的嗎?流行不了多久。”也有家長認為,“煙卡”就是自己小時候拍紙青蛙、貼紙的“變種”,玩這些“總比泡網吧、打電子游戲強”,過段時間小孩膩了也就過了。“我們那年代也玩過這些東西,孩子有自己的交往方式,只要定好規(guī)矩,不買賣‘煙卡’、不吸煙,作為家長我并不反對。”
[專家說法]
律師:“煙卡”物品 商家不得銷售
“無論是以從煙盒上裁剪下的方式,還是通過制作仿冒的‘煙卡’,都嚴禁向未成年人進行銷售。”福建杰斐遜律師事務所郭達偉律師介紹,依據(jù)我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有關條款,廢棄煙盒上裁剪下的商標,即被孩子們稱為“煙卡”的物品,商家不得以任何方式銷售;同時,我國《煙草專賣法》明確規(guī)定,煙草制品商標標識必須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企業(yè)印制;非指定的企業(yè)不得印制煙草制品商標標識。“未經許可擅自將煙草企業(yè)注冊商標用于印刷并進行銷售的行為,已構成對商標所有權人合法權益的潛在侵犯,應被視為一種商標侵權行為。”郭律師分析道,如果是在學校附近售賣“煙卡”,那也違反了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guī)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
“小學生正處于認知和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他們對于事物的判斷能力有限,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郭律師建議,學校和家長應加強對孩子的教育,讓他們認識到玩“煙卡”的不良影響,幫助孩子培養(yǎng)正確的興趣愛好,轉移他們對“煙卡”的關注,并鼓勵他們參與更健康、更有益的娛樂活動;相關部門應加強對“煙卡”的監(jiān)管,避免其在校園周邊流通。(融媒體記者 蘇瑋杰 文/圖)
來源:東南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