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6月2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李大榮 通訊員 鄭小紅 藍曉莉)車輛保養(yǎng)得好、還很新,因未及時年檢,將面臨著報廢,這兩天,一名上杭司機崩潰了。
原來,就在前兩天,龍巖高速交警三大隊民警在長深高速上杭站執(zhí)勤,一輛車的前擋風玻璃上,因未粘貼任何檢驗合格標志被攔下檢查。經(jīng)查,該車行駛證上檢驗有效期只到2008年9月30日,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2006年9月28日。這么一算,該車于2006年9月28日初次登記后,未再進行過檢驗。
駕駛員林某說,他的車輛是2006年在廣州購得,2008年將車開回上杭才溪老家使用,但因其常年在廣州上班,平時幾乎不開,只有逢年過節(jié)回老家時代代步。因為車輛外觀較新、車況良好,所以他并沒有關心檢驗的事。
當民警告知林先生,他要面臨如下處罰:車輛強制報廢加吊銷駕駛證加1500元,聽到這個消息后,林先生一臉茫然。原來,按法律規(guī)定:已注冊機動車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nèi)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應當強制報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