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fā)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非法集資犯罪又分別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guī),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而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
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保留認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四個特征要件不變,即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結合司法新實踐和犯罪新形式,增加網絡借貸、虛擬幣交易、融資租賃等新型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方式,同時針對養(yǎng)老領域非法集資突出的問題,增加以提供“養(yǎng)老服務”“投資養(yǎng)老項目”“老年產品銷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為依法懲治P2P、虛擬幣交易、養(yǎng)老領域等非法集資犯罪提供依據。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guī),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國庫。經人民法院執(zhí)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在取締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xié)調工作。所以,這意味著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利益將不受法律保護,只能由參與者個人自行承擔。
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夜暴富是陷阱。平安人壽廈門分公司溫馨提示廣大市民朋友:務必警惕高利誘惑,遠離非法集資,切勿觸碰法律底線,守護好我們的錢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