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防范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部際聯(lián)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歲末年初防范非法金融活動宣傳教育工作的函》(打非聯(lián)辦函〔2024〕9號)要求,從源頭防范化解非法金融活動風險,現(xiàn)結合以下典型案例,以案普法,請您注意防范非法金融活動風險,增強識別非法金融活動的能力。
【案例回顧】
被告人李某隱瞞公司沒有真實車輛交易的事實,通過網(wǎng)絡汽車眾籌平臺、微信群和QQ群向社會公眾公開發(fā)布虛假的汽車眾籌項目等信息,采取承諾高額還本付息等手段,騙取集資參與人信任,誘騙集資參與人向網(wǎng)站的汽車眾籌等項目投資資金。后李某將大部分集資款項用于返還高額利息等,被告人李某非法集資共670萬余元人民幣,造成投資者經(jīng)濟損失500余萬元人民幣。
【法律后果】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的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并處罰金六十萬元。
【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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