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剛參加工作一年的小李,經朋友介紹參加了A保險公司的新產品發(fā)布會,會后深刻認識到保險是生活的必須品,保額越高越好,打算拿出自己剛省吃儉用攢的5萬元錢投保一款30年繳費的年金保險。公司服務人員受理后及時提醒小李要理性投保,既要考慮持續(xù)繳費能力,也不能影響自己的原有生活。小王這才意識到自己剛剛沖動了,在服務人員的指導下重新設計了適合的保險方案。
消保科普
“三適當”原則簡單地說就是把合適的產品或服務通過合適的渠道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換言之,就是金融機構要確保產品或服務與消費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引導消費者理性投保、合理做好財富管理。
案例分析
本案中,保險公司深度踐行了“三適當原則”,即將合適的產品或者服務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是踐行社會責任與合規(guī)經營的重要體現。這就意味著保險機構在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時,要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向消費者銷售或提供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適應的產品與服務。
四、平安產險廈門分公司溫馨提醒廣大消費者:
根據(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2023年第2號)《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保險銷售行為應當遵循依法合規(guī)、平等自愿、公平適當、誠實守信等原則,尊重和保障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作為消費者,在投保保險產品時,應根據自身保障需求、結合繳費能力,選擇正確的銷售渠道來購買合適的保險產品,認真閱讀保險合同,了解權利義務,慎重對待合同簽署、風險評測等重要環(huán)節(jié),謹慎做出投保決策。有效理性投保,這樣才能夠真正保護自己的利益,購買真正適合自己的保險。
